博天环境(603603)虚假陈述案的索赔条件是在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收盘前买入博天环境(603603)股票,并在2023年3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博天环境(603603)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博天环境(603603)于2024年2月2日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行政处罚。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


博天环境(603603)投资者索赔案仍在继续,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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