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泛海或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于2024年2月6日前买入,并在2024年2月6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2日,*ST泛海(00004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7号。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的违规事项:
一、光大兴陇借款
二、山东高速借款
三、英大信托借款
四、中信信托借款
五、农发行借款
此外,公司还未按规定披露“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等债券违约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等规定。
2024年2月6日,*ST泛海(00004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2月7日,*ST泛海(000046)发布《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公告》。因公司股票在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正式摘牌。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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