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日,旋极信息300324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江涛收到了北京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一、北方信托·恒生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恒生一号)证券账户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生一号是陈江涛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陈江涛享有恒生一号投资“旋极信息”的收益、承担损失,并拥有该部分“旋极信息”的表决权。陈江日披露相关信息。

二、陈江涛转让徐州中天涌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中天涌慧)股权间接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中天涌慧持股占“旋极信息”总股本的1.69%,为陈江涛一致行动人

据此,证监局决定对陈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受损股民可以通过起诉相关责任主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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