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肖文竹 编 | 深海
2 月 6 日,金通灵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向特定 对象南通 产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 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 股 ( A 股 ) 2.59 亿股,共计募集资金 8 亿元。2021 年 1 月 29 日,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4.89 亿股。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限售期限为三年,自 2021 年 2 月 10 日始至 2024 年 2 月 10 日止,因 2024 年 2 月 10 日为非交易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59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9%。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存在质押股数为 1.29 亿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 名,对应 1 个证券账户。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 月 2 日,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 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 年至 2022 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 EPC 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 12 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17 年、2018 年、2021 年、2022 年,金通灵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 50142.43 万元、54973.13 万元、6893.07 万元、1530.85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14647.88 万元、14767.16 万元、7398.71 08 万元。2017 年至 2022 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03.06%、.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公司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二、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三、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 60 万元罚款。
8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买入,且在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盘时持有金通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雷助吧 ” ( 雷助码:66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金通灵有天眼风险信息 1227 条;涉诉关系 8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