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造成长园集团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二、对尹智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史忻、刘瑞、许晓文、鲁尔兵、黄永维、倪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对徐成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隋淑静、姚太平、贺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二、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5日之间买入长园集团股票,并且在2018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三、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原件。
对账单上需要有对账区间(即明确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请从买入该支股票的第一笔开始打印至打印当日。另外需注意:对账单上需要有投资者姓名以及身份证号信息,如果没有,请让证券公司营业部开具含有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以及资金账号等内容的证明,与打印的对账单上已载明的信息能够密切关联,以便开庭时用来证明交易记录与您本人的一致性。
2、公证书2份
按照法院核查您身份真实性的要求,您需要到当地任何一家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需要两份公证书。
3、签字材料
四、代理收费方式
五、提交材料
徐汇区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