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堂(002433)民索赔征集

推进太安堂(002433)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下述索资者维权(jrtz-wq)以便获取更多索赔信息。

索赔条件

在2019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太安堂(002433)票,并且2023年4月2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具体索赔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调整,请投资者关注金融投资者维权发布的案件进展公告,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索赔依据

2023年9月15日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3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24号),因公司和柯少彬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先生立案。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40号)。经查明,太安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明,太安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索赔损失

可赔损失包括:1、前后投资差额损失;2、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风险代理收费模式,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海张伟律师//太安堂(002433)股民索赔征集(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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