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晚,东尼电子公告称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 2023年1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向下游客户T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6.75亿元。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你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第三代半导体订单的执行情况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件,虽然警示函仅仅对三季报披露进展时点认定信披不及时,但是根据此前信息披露,2023年6月20日公司请购与该客户匹配的美国KLA的candela8520检测设备。那么6月份公司已经知道了后续订单当年度无法继续执行的风险。故凡是2023年6月20日到2024年1月5日期间有买入操作,并且2024年1月5日收

值得关注的是,受到重大合同无法交付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亏损高达3.2亿到3.6亿,市值更是一个月蒸发将近50%。


东尼电子: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收警示函,投资者索赔区间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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