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 日电 因信披违规,未名医药及 8 名责任人先后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警示函、及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2 日晚间,未名医药公告,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2024 ] 14 号 ) 。

未名医药公告截图

警示函称,前期,山东证监局对未名医药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未名医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2022 年,未名医药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通过供应商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潘爱华控制的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号 ) 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2018 年 12 月,未名医药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潘爱华以公司名义为原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公司未就该事项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未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2005〕120 号 ) 第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 ) 第四十一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监会公告〔2017〕18 号 )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40 号 ) 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三是 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 年 1 月 31 日,未名医药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以下简称净利润 ) 为 1587.96 万元。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 2022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1503.79 万元。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 年度净利润为亏损 1468.98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公司上述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号 ) 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号 ) 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潘爱华作为时任董事长,SHUHONGHAN 作为时任总经理,岳家霖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刘阳军作为时任财务总监,赵辉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第一项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岳家霖作为董事长、总经理,刘阳军作为财务总监,赵辉作为董事会秘书,对上述第三项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40 号 ) 第三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潘爱华作为时任董事长,丁学国作为时任总经理,徐若然作为时任联席总经理,王立君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第二项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号 ) 第五十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监会令第 40 号 )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未名医药及潘爱华、岳家霖、SHUHONGHAN、刘阳军、赵辉、丁学国、徐若然、王立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未名医药称,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未名医药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 ( 2 月 2 日 ) ,深交所向未名医药下发《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深交所网站截图

深交所指出,未名医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 ) 》第 1.4 条、第 2.1 条、第 9.11 条,《股票上市规则 ( 2022 年修订 )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6.3.6 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潘爱华,时任总经理 SHUHONG HAN,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岳家霖,时任财务总监刘阳军,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22 年修订 ) 》第 1.4 条、第 2.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负有重要责任。

时任董事长潘爱华,时任总经理定丁学国,时任联席总经理徐若然,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立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 ) 》第 1.4 条、第 2.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二负有重要责任。

WInd 数据显示,未名医药是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平台。公司建有淄博、厦门、天津等三大生产基地,拥有淄博本部、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控股孙公司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未名西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孙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核心资产。

1 月 30 日,未名医药发布《2023 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 2.43 亿元 -3.45 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 1468.98 万元。

未名医药解释称,本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市场变化、资产运行情况等综合影响因素,对公司部分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经公司初步估算,公司预计将在 2023 年度报告中对相关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预计 1.65 亿元 -2.30 亿元;无形资产减值预计 3000 万元 -3800 万元;其他资产减值预计 7700 万元 -1 亿元,合计资产减值预计在 2.72 亿元 -3.68 亿元。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二级市场上,2 月 2 日,未名医药下探回升,收跌 4.96% 报 10.16 元,最新市值 67 亿元。 ( )

作者: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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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信披违规收警示函、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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