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林宜采 编 | 深海

数据中心显示,首开股份 1 月 22 日获融资买入 276.57 万元,占当日买入金额的 10.15%,当前融资余额 2.37 亿元,占流通市值的 3.44%,低于历史 10% 分位水平,处于低位。

融券方面,首开股份 1 月 22 日融券偿还 36.17 万股,融券卖出 31.31 万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 83.6 万元,占当日流出金额的 2.17%;融券余额 .17 万,低于历史 50% 分位水平。

雷达财经注意到,1 月 17 日,首开股份发布对外担保公告。

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首融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福州福泰 “)与宁德融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宁德融熙 “)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其中,福州福泰持股比例为 58%;宁德融熙持股比例为 42%。公司现持有宁德融熙 67% 股权,对首融公司的实质持股比例为 86.14%。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首融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2 亿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5 年,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首融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79.93 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4%。

值得关注的是,首开股份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6 号)。

经查明,首开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首开股份在 2021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05 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 4.05 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 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 年 4 月 29 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 4.05 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银发〔2018〕296 号)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首开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二、对李岩、赵龙节、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天眼查显示,首开股份共对外投资了 194 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 3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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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股票融资余额2.37亿元,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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