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吴墨 编 | 深海
1 月 22 日,思创医惠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 ] 46 号、47 号、48 号、49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 2023 ] 5 号)载明的事实,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
2021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8.17 亿元。
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闻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凡)、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 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3492.94 万元,虚增利润 3302.1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20.03%。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医信惠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软件万元,累计虚增成本 628.81 万元,虚增利润 5237.0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56.81%。
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 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3492.94 万元,虚增利润 3302.17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20.03%。思创医惠《2019 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开泰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如实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上市规则》第 12.4 条、第 12.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九条、第十五条,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思创医惠给予五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二、对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给予公开认定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三、对思创医惠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时任财务总监王凛,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新军,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汪骏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 月 8 日,思创医惠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9 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思创医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570 万元罚款;二、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 万元罚款。
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盘时持有思创医惠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思创医惠经营范围包括塑胶产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的制造(凭许可证经营)。物联网技术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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