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雪球类产品不断爆仓。很多投资雪球类产品的投资人损失惨重,连大明星都因为这事上热搜了。那么雪球产品投资人有没有资格向卖给他们产品的金融企业索赔呢?我认为大部分个人投资者应该都有资格索赔并有很大的机会获得部分赔偿。我来讲清楚这个道理。
第一点,雪球类产品的合规性存在问题。出售雪球类产品的金融企业涉嫌将更高风险的卖出看跌期权包装成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雪球产品本质上就是卖出看跌期权,具体什么是看跌期权,这两天网上有大量博主科普,我就不过多解释了。总之是对投资者要求极高的产品,不仅要求投资者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还得具备较高的相关金融知识和交易经验。雪球产品是一种场外期权(场外是指不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交易)。在我国个人投资者是不能交易场外期权的,而雪球的本质就是场外期权。那么卖雪球产品给个人投资者的合法合规性就有问题。
第二点,很多雪球投资人不是适当的投资人。也就是投资者适当性有问题。法律要求金融企业卖出投资品之前要对投资人进行适当性测试,只能把产品卖给符合适当性要求的人。很多人以为只要测试了投资人抗风险能力就可以了。其实除了投资人抗风险方面要通过,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投资人需要具备与产品相匹配的金融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并不是说投资者具备抗风险能力以及知道钱有可能会赔光,就完全符合适当性要求了。由于雪球的本质是场外期权,那么对投资者的金融专业要求就很高,比如至少有从事一定时间的期货交易,当然还有其他专业要求。我想应该有很多雪球购买者并没有做过期货吧,也不具备可以交易期权的投资经验吧?投资人只要证明自己没有上述高风险投资经历就能够证明金融企业在投资者适当性测试方面存在过错。
依据上述两点,一些受到重大损失的个人投资者应当有资格向当初出售给他们雪球类产品的金融企业进行索赔。如果你认为我说的有道理,请多转发,帮助那些雪球受害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