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晚间,兴源环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2日,兴源环境就曾发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2016年至2022年年报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对兴源环境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证监局此次追责的兴源环境相关责任人仅为财务总监孙颖一人。证监局给予孙颖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原因竟是2016年及2017年时任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而孙颖作为财务总监,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主管人员。
兴源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为,公司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兴源环境于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目前,旗下有兴源环保、中艺生态、水美环保、新至农业等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兴源环境成为新希望集团成员单位。2023年2月,新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3.69亿股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财丰科技行使。前述表决权委托生效后,财丰科技将直接控制公司23.51%的表决权,财丰科技将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这意味着新投集团已出让公司全部控制权,公司实控人已由刘永好变更为浙江国资。
近年来,受宏观环境及产业经营因素的影响,兴源环境扣非归母净利润始终为负,公司连年亏损。财报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兴源环境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约为-12.96亿元、-0.23亿元、-5.30亿元、-2.13亿元、-5.57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兴源环境继续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进一步扩大。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7.90%。
兴源环境(300266.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的股东总户数约为2.9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