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盘后,庚星股份(600753)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庚星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级市场上,庚星股份股价1月16日大幅低开,随后一直在低位盘整,当日报收9.38元/股,跌幅8.13%。
众证券报”(: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庚星股份在去年9月21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公司时任董事长梁衍锋、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石春兰、时任总经理(主持会计工作)夏建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显示,经查,庚星股份2018年燃料油贸易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2018年,庚星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燃料油贸易,未按规定以净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虚增庚星股份2018年营业收入约为14.8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77.05%。
用于2022年12月29日偿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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