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信威集团被罚九百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年1月3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信威集团)披露,收到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信威集团存在违法事实: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2014年9月成为信威集团控股子公司)、信威集团隐瞒对海外公网业务5个项目采购商的控制关系,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北京信威、信威集团能够对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巴拿马项目、乌克兰项目的海外采购商实施控制,对该等项目销售形成的营业收入,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北京信威、信威集团未抵销上述收入,违反相关会计准则。

此外,北京信威隐瞒对前述柬埔寨项目、乌克兰项目海外采购商的控制关系,向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信威集团)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导致《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简称2014年报告书)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信威集团隐瞒对前述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巴拿马项目、乌克兰项目海外采购商的控制关系,导致信威集团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信威集团2014年虚增收入7,855.97万元,2015年虚增收入211,255.6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不少于,052.10万元,2016年虚增收入270,311.2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不少于220,881.53万元,2017年虚增收入7,143.02万元。2018年至2019年,信威集团对前述柬埔寨项目、尼加拉瓜项目、坦桑尼亚项目本应在合并报表层面抵销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2019年分别多计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144,201.14万元、153,863.69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的罚款,同时给予相关当事人不同的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若不主张过了时效则灭失了,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剩余的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2021年12月17日,信威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目前,信威集团仍处于破产清算当中。但这一情况,并不影响投资者基于法律赋予的权利主张债权申报或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手起诉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信威集团被罚九百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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