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29日,保利联合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
经查,保利联合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同日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计提坏账准备7775.29万元,虚增净利润6589.25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6亿元,虚增净利润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盈亏发生变化。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财务凭证、会议决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贵州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安胜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魏彦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袁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刘士彬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王丽春给予警告,并处以65万元罚款;对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保利联合有天眼风险信息3040条;涉诉关系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