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昨日晚间,东兴证券(601)(601.SH)发布重大诉讼调解公告。公告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泽达易盛案民事调解书,各被告应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人民币155,,143.72元。
公告显示,原告为郑某某、胡某某等7,195名投资者,被告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泽达易盛”)、林应、王晓亮、姜亚莉、刘雪松、雷志锋、应岚、东兴证
全体原告投资者诉请:(1)判令被告泽达易盛赔偿全体原告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2)判令本案其他被告对全体原告投资者的前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12月5日,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与12名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草案,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制作调解书的申请。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调解协议草案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向本案全体原告投资者发出通知。上海金融法院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听证会后上海金融法院综合考虑投资者意见、案件所涉法律和事实情况、调解协议草案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因素,决定制作《民事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