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媒体滚动
12月27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披露了广东证监局向公司及部分相关人员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搜于特已于今年8月从A股退市,不过,投资者维权工作仍正常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维权报名方式请见文章末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搜于特存在的违法事实包
(以下简称“东莞供应链”)、厦门瑞悦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悦隆供应链”)介入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东森集团”)等公司相关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贸易业务,形成采购与销售多层流转的贸易链条,以逸盛大化、鑫东森集团或其关联方作为业务起点,逸盛大化子公司、鑫东森集团关联公司作为业务终点。PTA货物以货权确认单据形式,在介入贸易链的各个主体间流转,采购和销售数量逐笔对应,货物实际控制权未真实发生转移,所开展的PTA购销业务无商业实质。
通过以上方式,搜于特及其子公司东莞供应链、瑞悦隆供应链开展无商业实质的PTA贸易业务虚增营
此外,搜于特子公司浙江东利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源”)与绍兴市东升针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针纺”)、绍兴市东源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针织”)存在关联关系,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东利源与东升针纺发生采购交易合计0.78亿元,与东源针织发生销售交易合计0.7亿元,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8亿元,占上市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30.79%。
广东证监局指出,搜于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东利源与东源针织、东升针纺的关联关系情况及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最终,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搜于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马鸿等多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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