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2023年12月15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7 号)。证监会决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经查明,恒宝股份涉嫌以下违法事实:

一、专网通信业务的实施情况

记载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4,281.7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43.95%。201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恒宝股份(002104)股民索赔条件: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之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9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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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恒宝股份(002104)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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