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05月08日期间买入,并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②于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6月06日期间买入,并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③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03月08日期间买入,并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虚假陈述已于2021年2月5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2月,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2月5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号)。 (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