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3 日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T 三盛 ) 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等,公司及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荣滨、时任副总经理曹磊合计拟被罚款 360 万。
*ST 三盛公告截图
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
12 日晚间,*ST 三盛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下称《告知书》 ) 。
经 *ST 三盛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ST 三盛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三盛,通过存款质押方式违规提供对外担保,具体包括:
设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 1.8735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2021 年 7 月,广东三盛为珠海宏仕通向广州农商行 1.9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21 年 7 月,广东三盛为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向广州农商行 1.9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21 年 10 月,广东三盛为珠海易富利向广州农商行 1.9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2021 年 12 月,广东三盛为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 3.8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重大事件。
*ST 三盛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应当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
此外,*ST 三盛未按照规定如实完整披露案涉报告期内相关重大担保事项,导致公司告存在重大遗漏。
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林荣滨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曹磊实施案涉对外担保行为,并且在知悉发生案涉对外担保事项时,向公司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发生相关信息披露违法情形。
林荣滨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知悉、参与案涉担保事项且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曹磊作为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实施案涉担保事项且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合计拟被罚款 360 万
另据《告知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的罚款;
二、对林荣滨给予警告,并处以 190 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120 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70 万元的罚款;
三、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
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9 月,于 2011 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集中于以智慧教育服务、智能教育装备为核心的教育信息化领域,以国际教育等为核心的教育服务领域。
业绩方面,*ST 三盛前三季度实现营收 2.09 亿元,同比增长 15.78%,录得归母净亏损 3946 万元,同比减亏 73%。 ( )
作者:郑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