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间,*ST三盛(300282)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完整披露报告期内有关存款受限情况。
据此,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林荣滨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先后两次对*ST三盛立案,此次是针对第一次立案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他消息方面,*ST三盛此前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由于涉及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自2022年5月31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迄今,公司实施的风险警示未解除,仍需每月发布进展公告。2023年4月28日,公司股票因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自2023年5月4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正着力加强合规、完善内控,以防范类似事件再发。同时,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撤回了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公司及现任董事长戴德斌、前任董事长林荣滨正在被立案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