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能量资产管理被责令改正 法定代表人遭警示

12月14日电 13日,西藏证监局网站发布2则行政监管措施信息显示,西藏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被责令改正,张蓓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警示。

截图来源:西藏证监局网站

具体来看,西藏证监局提到,经查,西藏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前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西藏证监局指出,公司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整改结束后及时向西藏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张蓓自2016年4月11日至今担任西藏能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张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西藏能量资产管理被责令改正 法定代表人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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