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索赔案源于*ST慧辰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
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唐普华”)48%和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ST慧辰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事实上,从上市前的2018年起,*ST慧辰的财报就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致*ST慧辰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致*ST慧辰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虚增利润1785.88万元。
”(: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