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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提示
2023年5月31日,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安控科技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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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文末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7日,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包括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三大业务。
案情简介2022年12月29日,安控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涉及事项主要为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
2023年5月31日,安控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 号。经查明,安控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安控科技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梵石房地产有限公司金额为5,405,815.00元、应收深圳市标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金额为10,809,670.4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公司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19.10元、3,089,058.43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的规定。(二)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291,754.0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 号)第四条规定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杭州青鸟持有的两笔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金额调减12,389,507.95元。对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追溯评估,并补提2019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将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调减21,448,805.20元。更正后安控科技2019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安控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 、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二 、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我们并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免费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联系我们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欢迎扫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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