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通灵被投资者提起诉讼,受损股民仍可报名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已提交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处于待审查状态。
此前在11月17日,金通灵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2号)。
经查明,金通灵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以及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金通灵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2日,金通灵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10号)。
因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金通灵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金通灵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11月29日,金通灵股价报收于2.9元,跌额0.02元,跌幅0.68%,交易总金额5442万元,换手率1.7%。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金通灵有天眼风险信息1234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6条;涉诉关系82条,开庭公告17条,立案信息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