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300091)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6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金通灵(30009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11月21日,金通灵(300091)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2号)。
经查明,金通灵(300091)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泰州锋陵特种电站装备有限公司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 (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金通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导致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对金通灵公司责令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金通灵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江苏证监局合计罚款570万元。
索赔征集
现我所正在征集金通灵(300091)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6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金通灵(30009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起步股份、每日互动、摩登大道、粤传媒、同洲电子、格力地产、供销大集、罗普特、星星科技、赛为智能、宏达新材、聚力文化、海越能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