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陈默)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日前,网上信息遭遇了成立以来的最大经营危机:由于长期借对方图片侵权之名,行“碰瓷”合作收费之实,在黑洞照片事件的吞噬下,天津市网信办已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网上信息网站,市场担忧网上信息长期以来的核心盈利模式会遭到彻底颠覆,在此背景下,网上信息的股票也于4月12日一字跌停,机构资金疯狂出逃。
网上信息的跌停,也引起了不少A股上市公司的关注。有上市公司向财联社记者反映,网上信息曾借图片侵权之名前来接触,并在邮件中指该上市公司涉及侵权照片多达三百张,并附上了2张照片判罚1万元的判例,其意图昭然若揭。
2年前的一天,网上信息集团网上信息冯先生”发来了邮件,表示该上市公司未经允许使用了版权为网上信息的图片,涉争图片多达300多张,并表示“公司总部高度重视,请尽快核实并本周内回复!”
根据该上市公司提供的当时邮件内容,这份来自网上信息的邮件大概有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所有的涉争图片包含了图片链接,版权库图片链接,发布时间,图片ID号等信息,网上信息已经对此做了证据保全;二是引用了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表明网上信息对相关图片具有版权;三是给了相关账号和密码,公司可以自行核对侵权图片的相关信息。
根据网上信息提供的涉争图片清单,该上市公司主要涉国拥有版权的图片。
而从涉争照片使用的时间来看,最早的涉争照片使用日期为2015年1月份。也就是说,网上信息足足等了2年时间才开始其所谓了主张侵权工作——这和其他报道的网上信息“钓鱼”营销的策略相吻合。
附上判例 2张照片要赔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初次邮件接触中,“网上信息冯先生”特意在邮件中附上了“2017年新媒体图片版权侵权的判例”两则,并表示:“我们希望跟贵司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妥善解决此问题,如有需求可提供解决方案!”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网上信息提供的两个侵权判例,分别来自中泰证券和永达英菲尼迪。
网上信息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而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在永达英菲尼迪案件中,因微博“上海永达英菲尼迪浦东4S店”侵权使用了2张网上信息享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而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2张照片就能判赔偿1万元,300多张照片岂不要赔偿上百万元?”据这家被网上信息盯上的上市公司经办人透露,由于之前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公司上下当时还挺紧张,怕对公司品牌有影响。由于“事关重大”,公司法务人员把情况汇报给了董事长,并由董事长亲自抓这个事情,后续该事情如何解决的不得而知。
汉华易美涉诉超过4000条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网上信息提供的判例中,原告并非网上信息母公司,而是网上信息的全资孙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汉华易美”)。
网上信息体系内,对外提起诉讼的主体主要就是天津汉华易美这家公司。天眼查工商资料显示,天津汉华易美是一家注册资本300万元的公司,其唯一的股东为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汉华易美”),公司法人、执行董事、经理均为网上信息3条。
作为网上信息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给网上信息带来的收入利润十分丰厚。
2017年年报显示,北京汉华易美2017年营业收入4.73亿元,超过了网上信息当年收入8.15亿元的一半;净利润1.94亿元,占网上信息全年净利润2.9亿元的67%。
也曾败给王思聪
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天津汉华易美作为原告以图片侵权为理由,将不少知名公司或上市公司告上了法院,如迅雷、欧派家具、金种子酒、格林豪泰酒店、联合利华、东兴证券等等,可谓底气十足。
不过,长期诉讼他人的网上信息也并非战无不胜。
2017年9月12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曾对天津汉华易美进行了罚款处罚,其处罚理由是“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此外,2017年,汉华易美还曾败给王思聪,并向其道歉。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2017年4月21日-25日,北京汉华易美和天津汉华易美连续多日登报向王思聪道歉,其背景为汉华易美CFP网站刊登了其签约摄影师钟福宝提供的虚假图片和不实新闻线索,发布了有关王思聪掷千万为SHN48投票的虚假图片和不实文字说明,并将该侵权图片和说明文字提供给搜狐等其他媒体转载,上述行为确认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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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发图片侵权邮件附上法院判决赔偿案例 网上信息索赔额曾吓出某上市公司一身冷汗财联社2019-04-13 12:02财联社2019-04-1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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