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阑珊 编 | 深海

11 月 11 日晚间,锦州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锦州港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31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对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01)参与维权,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10 月 31 日,锦州港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辽宁宝来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77% 股权转让给辽宁宝来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宝来集团 “),转让价格为 20.68 亿元。

经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宝来集团、锦州腾锐签署《补充协议书》,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宝来集团按月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 5000 万元,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宝来集团按照未付金额的 6.5% 的年化利率标准继续承担资金占用费。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宝来集团、锦州腾锐签署的《补充协议(二)》,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宝来集团按照未付金额的 5%的年化利率标准继续承担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以实际占用天数为准。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宝来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50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收回股权转让款 20.68 亿元,已全额收回股权转让款本金;累计收回资金占用费 2.81 亿元。锦州港称将继续督促宝来集团履行协议义务,向公司支付 2023 年初至今资金占用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锦州港有天眼风险信息 3140 条;涉诉关系 239 条,开庭公告 8 条。

沟通、

查看原文


锦州港被立案调查,有资金被占用,律师:投资者可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