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10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11月15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电子”)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披露公司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情况,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深圳中院已受理雷某等155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其中21名投资者为非新增立案投资者,相关案件已开庭未判决;名投资者为新增立案投资者,新增立案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约为2590.94万元,目前暂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司此前发布的相关公告,深圳中院审理了投资者诉讼案件,并已对其中的148宗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公司需向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部分原告支付赔偿款。

索赔征集

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现我所正在征集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法院一审判决,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0月26日卖出或者持有同洲电子(002052)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每日互动、摩登大道、粤传媒、同洲电子、格力地产、供销大集、罗普特、星星科技、赛为智能、宏达新材、聚力文化、起步股份、海越能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最新进展!同洲电子(002052)公告新增投资者索赔金额259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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