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亿阳信通发布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涉及22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该投资者索赔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在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阳信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截至2017年底,亿阳集团通过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与亿阳信通签订商务合同的形式长期占用亿阳信通资金,形成亿阳信通对五洲博通的其他应收款4.69亿元。截至2017年11月,亿阳信通累计代亿阳集团向亿阳集团监事支付工资161.85万元。亿阳信通未按规定及时对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6年、2017年的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除外)。日前,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由于其中一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按撤诉处理,涉及金额6.9万元。其余221起案件均处于尚未开庭审理阶段,合计涉诉金额为15,244.6万元。暂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并在2017年12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暂定,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