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603111)虚假陈述案源于公司在2021年7月31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作出处罚。违法行为为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2017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等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造成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有权向公司提起索赔,要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
结合康尼机电(603111)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买入康尼机电(603111),并在2018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