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上市公司风华高科公告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胡金粦等 8 名投资者曾就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一审判决并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广东省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过程中,委托中证法律中心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核算,核算结果显示原告损失金额高于一审判决认定赔偿金额,但胡金粦等 8 名投资者未提出上诉,即视为接受一审判决,故胡金粦等 8名投资者的损失应以一审判决认定为准。胡金粦等 8 名投资者就中证法律中心核定的损失金额与一审判决金额的差额部分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风华高科赔偿其主张尚未起诉的经济损失 5,972,056.95 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胡金粦等 8 名投资者的起诉。
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提起虚假陈述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投资者的赔偿请求,上市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少了,但因为投资者没上诉,二审法院也不能直接改判。投资者于是另行起诉要少判的部分,结果法院直接给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