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公告情况

①2023年8月28日——发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②2023年9月5日——发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③2023年9月18日——发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④2023年9月18日、19日——发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⑤2023 年 10 月 12 日——发布《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事件经过

2023年8月27日,永悦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5千台无人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高达3亿元。

2023年8月27日同日,除了《销售合同》之外,还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需收到驻马店市政府下发的明确公文、永悦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收到6千万元货款等),对于《补充协议》内容(即3亿元《销售合同》另附生效条件)未同时披露。

2023年9月5日,永悦科技对媒体报道关于3亿元无人机销售合同真实性质疑发布澄清公告,但仍未说明有《补充协议》,而强调《销售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

2023年9月18日、19日,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3亿元无人机《销售合同》已于2023年9月14日解除,并公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

二、股民索赔

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暂定)买入“永悦科技 ”【证券代码:603879】,2023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可考虑索赔。


“永悦科技 ”【证券代码:603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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