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688619)

———[内容提要]——

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罗普特(68861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最新消息]——

2023年8月26日,罗普特(688619)发布《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3]1号)。

经查明,罗普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6,115,311.4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 ;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1,729,560.5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 ,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357.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 ;虚减2022年利润 总 额73,100,883.73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业务资料、劳务分包合同、财务凭证、公司公告、相关人员

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监管局拟决定对罗普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亦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现我所正在征集罗普特(688619)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罗普特(688619)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飞乐音响、每日互动、摩登大道、粤传媒、同洲电子、格力地产、供销大集、罗普特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罗普特(688619)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通道开启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