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公告,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高磊、邵万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王曙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任建宏、王剑铭、冯雪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瑞斯康达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彻底原形毕露!五位“国家一级演员”被除名,老戏骨也难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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