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庆欢迎来崇义,车辆轻微违法不处罚,一般违法首违不罚!
中秋国庆长假将至,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有序,
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将在节假日期间开启“宠游客”模式,
对车辆在我县的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即轻微交通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能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一般违法“首违不罚”!
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较轻微,
并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为了让天南地北的游客“宾至如归”,感受“天然氧吧 ”崇义的热情。让市民朋友们更加愉快、暖心地享受假期,崇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在“双节”期间 (2023年9月29日7时至10月7日7时)实施静态交通服务型执法,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前提下,对车辆轻微的违法停车行为 (在非严管路段,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未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停车),主要 采取口头警告、张贴“违停温馨告知单”、教育劝离等柔性执法方式予以劝导纠正。同时,对因不熟悉道路,违反导向车道通行和初次误入单行线、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公安交管部门将 实行“首违免罚”的举措。
轻微交通违法情形
1、不按规定停车;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的路口内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8、驾驶驾驶室物品放置妨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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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几类交通违法行为,崇义公安交警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交警提醒
公安交管部门柔性执法措施
是鼓励大家更加重视
文明出行的重要性
针对酒驾、超员、涉牌涉证、
超载、非法改装、违法载人
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的
严管严查、绝不松懈!
在此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
假期出行、安全为重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来源:崇义交警
版面编辑:陈 慧
值班主任: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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