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经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18,441,691.80元(未含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对上海的优的预付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对库存的上海的优PTFE纳米薄膜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风险提示: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涉案金额为18,441,691.80元,存在部分或甚至全部未能收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0112民初17920号]。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自编号厂房B车间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袁建平
被告:上海的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579178333L
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肖塘路255弄10号1层
法定代表人:李石元
(二)事实与理由
2023年5月1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销合同》,根据《购销合同》的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PTFE纳米薄膜,总货款44,640,000.00元;如产品出现重大问题,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赔偿(即支付违约金,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原告和.55公斤,上述供货均应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45天内履行完毕;被告应提供合格的样品给原告用于检测,如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则双方均应在样品上签字确认。
的产品,均不合格。原告将检测结果告知了被告并多次要求被告办理退货手续,被告予以拒绝。
(三)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共计18,441,691.80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386,000.00元;
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上述费用合计19,827,691.80元。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已对上海的优的预付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对库存的上海的优PTFE纳米薄膜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本次诉讼尚未有结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本次涉案金额为18,441,691.80元,存在部分或甚至全部未能收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