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适格投资者可尽快提起诉讼。

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且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鉴于上述事项,证监会对冠福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均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从而引发众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据2023年半年报披露,截至8月22日,公司因虚假陈述引起投资者诉讼并由法院指定专业机构已出损失核定意见的案件有623起,确认预计负债4710.44万元。

018年9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11)报名,参与索赔。


冠福股份投资者索赔案进入倒计时 已有二审胜诉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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