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 岳玥)11月4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关于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代表人诉讼权利补充登记公告,针对部分未登记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诉求,依法将于11月7日启动补充登记。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王景等11名原告共同起诉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贾跃亭等24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王景、刘国梁、陆明经权利登记人共同推选为代表人,同时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加入本案诉讼的其他投资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

经初步审查,北京金融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裁定书送达后,部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民终78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该部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2021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民终780号民事裁定书及本院(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权利人范围条件,已经进行第一次权利登记,因仍有部分符合登记条件的投资者未登记且有较强的登记意愿,依法将于2022年11月7日启动补充登记。发布权利补充登记公告如下:

原告王景等11名投资者诉称,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因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跃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虚假陈述行为,中国证监会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王景等11名投资者因被告虚假陈述行为遭受了投资损失,故请求判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侵权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2 940 339 元;判令贾跃亭等其他23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由24名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据介绍,投资者参加权利登记的,视为对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本次补充登记加入的当事人,视为接受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补充登记前已经完成的诉讼程序对其发生效力。权利登记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央广资本眼)


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案代表人诉讼权利补充登记将于7日启动李佳琦变了吗?你还会在李佳琦的直播间买东西吗?胡锡进:尊重收入不高的劳动者,与他们共情,这是事业相对顺利群体永远都要真诚信守的价值取向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

热点文章




价值投资者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