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7名高管将领罚单

收入约2.1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1.46亿元,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2021年度罗普特虚增营业收入约1.1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20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

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直到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罗普特时任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是罗普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拟被处以200万元罚款。另有其他7名责任高管也将与罗普特一起,领受行政罚单。

这些股民可加入索赔

公开信息显示,陈延行是罗普特的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持有罗普特37.73%股权。罗普特的前十大股东中,第二大股东至第五大股东,厦门恒誉兴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均为陈碧珠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陈碧珠与陈延行是姐弟关系,二人构成《证券法》意义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记者留意到,罗普特于2021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1年4月20日,罗普特发布了上市后的第一份年度报告,这意味着罗普特是在完成科创板上市的第一个年度就涉嫌财务造假。

截至目前,罗普特的上述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尚未有监管部门介入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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