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
星期四
IPO
2023 年第 68 次审议会议
审核结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 2023 年 8月31日召开 2023 年第 68 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简析
01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机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化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工业客户提供优质的机械设备综合后市场服务。业务目前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公司服务或产品涉足煤炭综采设备和工程机械两个领域,具有快速、专业、高效、综合性强等特点,各个业务之间相互协同,互为补充。
核心技术: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研创新,在行业已有的电镀、激光熔覆等技术手段的基础上开发了冷弧合金熔覆、内壁熔铜相结合的增材修复技术等核心技术,参与上游长期合作战略供应商质量把关,并通过下游向主要客户推广新技术培养其使用粘性。经过生产经营中的不断优化改进,目前公司已经为上述核心技术建设了完整成熟的产业化流程。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3〕1168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均为正数且累计为 27,472.53 万元,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10,338.57 万元,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 14,162.75 万元,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为 250,225.44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
因此,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2 条第一款规定“境内企业申请在本所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
二、财务数据
三、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板块定位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目前我国煤矿机械后市场服务行业竞争主体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
请发行人:结合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市场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劣势、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是否符合主板定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09 年发行人设立时,李锡元与郑煤机各持有发行人 40%出资;贾建国、李优生合计持有发行人 20%出资,在发行人设立前系郑煤机员工。目前,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第二大股东郑煤机持有发行人 19.82%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郑煤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部分客户的维修产品系郑煤机生产,向郑煤机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43%、16.84%、17.29%;发行人曾为郑煤机免费提供质保期内维修服务。
请发行人:(1)结合董事会、股东会运作情况,说明发行人设立时贾建国、李优生是否郑煤机委派参与持有发行人股份,目前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准确;(2)结合发行人与第三方同类业务的交易定价情况、关联方与第三方同类业务的交易定价情况,说明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虚增收入的情形;(3)结合业务获取方式、关联交易情况,说明郑煤机对发行人业务获取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发行人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四、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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