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太和水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文辉、副总经理姜伟、徐小娜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7年至2018年,你公司承做抚州市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抚州项目”),于2017、2018年陆续确认抚州项目全部收入。经查,抚州项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终治理,你公司存在虚增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你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太和水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太和水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669.67万元,同比上升1.43%;归母净利润.59万元,同比下降75.97%;扣非净利润.01万元,同比下降65.1%;负债率13.82%,财务费用-158.08万元,毛利率59.11%。
太和水(605081)主营业务: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
以上内容由网上信息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网上信息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