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事特,300376)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件持续推进,该案已有投资者拿到胜诉生效判决,大批投资者通过调解和解获得赔偿,未加入代表人诉讼、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单独提起诉讼维权。
证监会调查查明,易事特(300376)在2017至2021年期间,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融资性代采、代理业务以及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导致连续五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营收40.74亿元。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易事特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原实控人何思模罚款1000万元,多名高管被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受该财务造假事项影响,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易事特。
索赔持续进行中,依据法院判决结果,易事特(300376)的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300376)股票,且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