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华通,002602)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进入倒计时,本案诉讼时效至2026年7月24日届满,如今仅剩不足30天窗口期。提醒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准备材料参与索赔,错过将不再享有胜诉权。
案情回溯至2024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世纪华通(002602)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 号,坐实世纪华通长达五年的信息披露违法:
商誉持续虚假记载:2018年未足额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当期利润 6236.3 万元;2019 至 2022 年持续高估商誉账面原值,未按准则拆分核心业务分部披露,刻意掩盖资产减值风险,持续向市场传递虚假盈利预期。 虚构交易、提前确认收入:通过关联方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无真实业务流转却确认大额营收;同时提前确认未完成交付的转让收入,美化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制造公司经营持续向好的假象。 在剩余不多的索赔时效里,提醒凡符合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002602)股票,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应在索赔时效结束之前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