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上公开

  广东网上公开

  一、索赔股票名称:st英飞拓(002528)

二、索赔条件:【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索赔不以抛售股票为条件!】

三、案件背景:

字营销等行业,提供物联产品(含安防产品)、软件产品(含物联中台、数据中台、AI中台、业务中台、智能运营中心(IOC)等)、规划设计、系统集成、运维、运营等产品和服务。英飞拓第一大股东是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35%,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2024年4月30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英飞拓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英飞拓对2019-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024 年 12 月 30 日,ST 英飞拓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决定对 2019 – 2023 年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调整。

2025年1月24日,ST英飞拓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案件进展:已有投资者收到一审胜诉的案例,同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龙宇案件一样,英飞拓立案后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并未下达,深圳中院在处罚下达前作给出一审判决更加明确了“虚假陈述不以监管处罚为前提”的原则,并且在案中将交易因果关系转为损失因果关系处理,区分的酌定扣除非系统风险因素是本案的一大亮点,部分法院在不加区分的适用“信息衰减规则”及“近因原则”的情况下,深圳中院为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做出了良好的示范。

  四、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4、股民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胜诉后的法院执行。

  单位:广东网上公开

网上公开

<!–article_adlist[

  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思远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导致股价下降并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诉讼索赔。除上市公司之外,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也可以一并列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按责任大小承担不同份额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article_adlist–>

  再次提醒:股民应当注意,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需要投资者主动起诉才可能获赔

,可以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可在微博#股民投诉# 登记相关索赔信息或联系98908149广东网上公开

<!–article_adlist[

  (本文权属于广东深超律师事务所,陈思远律师是国内早期从事证券系统研究开发的探路者,2000年后转型做律师,带领的法律猫深超律师团队专业服务于中小投资者领域。近几年来成功代理包括但不限于飞乐音响、济南高新、天宝退、同济堂、辉丰股份、龙力生物、新光圆成、、ST同洲、宏达新材、金花股份、、保千里、、鹏起科技、奥瑞德、ST金州、赛为智能、、新纶新材、金刚光伏、凯迪生态、、乐视网、东方金钰、ST澄星、工大高新、庞大集团、天际股份、安妮股份、金亚股份、和佳医疗等大量案件。)

]article_adlist–>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gpspw.cn)。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gpspw.cn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