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7 日,ST 美晨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ST 美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 12001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独立董事武辉、陈祥义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周建华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10 月 30 日,ST 美晨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的公告》。
经查明,ST 美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4 年 9 月,ST 美晨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郭柏峰等持有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赛石园林 ) 股权,赛石园林自此成为 ST 美晨全资子公司。2014 年至 2018 年,赛石园林通过虚假采购劳务、苗木等方式虚增工程施工成本及完工百分比,从而虚增收入、利润;通过虚假销售苗木、虚减相关费用、收入成本错记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其中,2014 年至 2018 年 ST 美晨分别虚增收入 2365.78 万元、3.73 亿元、7.26 亿元、2.15 亿元、1.01 亿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06%、20.67%、24.6%、5.53%、2.88%;2014 年至 2018 年度 ST 美晨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2292.64 万元、1.89 亿元、2.6 亿元、1.17 亿元、6948.95 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7.91%、75.64%、49.78%、15.49%、15.58%。ST 美晨 2014 年至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
一、对 ST 美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二、对郭柏峰、张磊 ( 1977 年 2 月出生 ) 、李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三、对郑召伟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四、对张磊 ( 1 年 12 月出生 ) 、刘建裕、孙淑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五、对李炜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六、对徐海芹、邵高贤、罗旭、成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25 年 3 月 31 日之间买入过,并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收盘时持有 ST 美晨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 美晨参与招投标项目 6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444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