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太原重工(600169)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5〕3号)。经查明,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 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太原重工2
证监会拟对公司处以八百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共计处以895万元罚款。
同日,太原重工(600169)披露《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之间买入太原重工(600169)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奇信股份、东方网力、华联股份、科林环保、天奇股份、美丽生态、抚顺特钢、中南建设、三圣股份、如意集团、远大智能、福能东方、绝味食品、白银有色、沈阳化工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