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inD 显示,9 月 22 日,司尔特 DDE 大单资金 ( 主力资金 ) 净流入 175.33 万元,两市排名 8/5154
值得关注的是,9 月 1 日,司尔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司尔特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32025004),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4 月 25 收盘时继续持有司尔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可通过公号 ” “(: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司尔特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 ” 安徽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9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司尔特 ” 或 ” 公司 “)存在以下违规问题:2021 年至 2023 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开阳某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开阳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浙江某建工有限公司、温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工程业务及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台车掘进业务不真实,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深入开展自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要求,对相关财务核算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做好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上述行为系公司资金被侵占所引发,现要求你公司追偿被侵占资金,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3 年底,公司管理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金某辉、黄某利等部分原管理人员存在虚构成本、费用套取公司资金的情况并向宁国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报案,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进行相关信息披露。2025 年 1 月 -3 月,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发现《决定书》所述违规问题,《决定书》所述违规问题主要发生在 2021 年度,2022-2023 年度涉及金额相对 2021 年度较小。
公司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内容,将依法依规按照《决定书》要求深入展开自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天眼查资料显示,司尔特参与招投标项目 309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9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