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
2025年9月12日,鼎信通讯披露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高院驳回上市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即一审判决赔付金额合计为32,800.75元(不含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已在2025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投资者的索赔事实来源于下述的处罚决定。目前该二审投资者胜诉先例,为符合区间的其他投资者提供了示范性案例。
2024年5月9日,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鼎信通讯)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鼎信通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鼎信通讯于2024年2月27日知悉国家电网自2024年2月18日起对公司全部采购品类启动招标采购“熔断机制”,并对公司涉嫌违规事项启动调查,熔断期间暂停公司全部产品、服务中标资格。
“熔断机制”对公司中标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国家电网中标产品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构成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事件。
鼎信通讯直至2024年3月29日晚间才发布临时公告披露上述事项。
二、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处分情况
2017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某华与前妻张某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王某华所持有公司的32,951,694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0.38%,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60%)归前妻张某所有,无需办理更名手续,张某委托王某华在15年内行使全部股东权利等条款。
该事项属于重大事件,鼎信通讯应及时披露,但公司直至2024年4月3日才进行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决定对鼎信通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入鼎信通讯603421,并且在2024年3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差额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依法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据公司资料,鼎信通讯主营低压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