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于2025年4月14日被监管局立案调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永军也于同年8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025年9月12日晚间公司突发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东方通2019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其中,20196052.95万元、利润12369.20万元,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高达219.43%。

此外,东方通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所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拟被依法行政处罚。

9月12日晚间,公司同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正式处罚下达,公司可能被强制退市。

另外,公司此前因2024年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自2025年9月15日起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5之间买入东方通,且于2025/4/16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

股票索赔准备材料:

1、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印章)

2、索赔股票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印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材料

》和zui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Zheng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提醒广大投*资者:索赔有时效限制,切勿错失索赔良机。

股索赔团队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亏损索赔,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长达十二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成功索赔的案例。其代理的部分案件已被法院选为示范案例,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


东方通 被行政预处罚,可能被强制退市,受损股民索赔程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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